根据北京石景山游乐园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十次党委会决议,为进一步满足我园市场营销业务方面的相关需求,实现自有系统以人脸识别为基础全面完成畅玩类票种的销售、核销、结算等一条龙流程。结合园区软硬件资源配置情况,拟对现有票务运营系统进行软件二次开发及硬件升级。北京石景山游乐园票务运营系统软件二次开发及硬件升级项目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满足我园市场营销业务方面的相关需求,实现自有系统以人脸识别为基础全面完成畅玩类票种的销售、核销、结算等一条龙流程。结合园区软硬件资源配置情况,拟对现有票务运营系统进行软件二次开发及硬件升级。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我园现有票务运营系统及微信小程序进行软件二次开发,增加微信小程序人脸采集录入功能,增加自有渠道订单及其它OTA渠道订单人脸录入、绑定、核销等功能,增加售票前台人脸录入功能。对现有票务系统门票核销逻辑、刷票间隔时间、订单批量改期、打印模版、核销报表等功能模块进行修改。增加入园闸机人脸识别设备、人脸算法服务器、扣费一体机人脸识别设备升级改造。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票务运营系统软件二次开发及硬件升级的全部内容。
(三)技术要求
票务运营系统软件二次开发及硬件升级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质量标准机行业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所提供项目符合国家标准《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T 3664-2018)、工信部行标《软件研发成本度量规范》(SJ/T 11463-2013)、北京市地标《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 28449-2018)、《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DB11/T 1424-2017)、中国软件行业基准数据(CSBMK202310)及其他等标准的要求。
(四)预算控制价
含税预算控制价800,000元。
(五)软硬件安装调试期限:货到完成验收后 30 个工作日。
(六)质保期: 贰年
二、应选单位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信息系统集成或软件设计、开发、服务等或与之相关经营业务;
2、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20万及以上的文旅行业软件系统开发项目;
3、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4、具备高度的安全意识,近三年经营过程中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5、经营状态良好,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且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1日 每日10时-16时;
(二)获取地址:北京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5号(石景山游乐园采购部203室),联系方式:010-68862884/13604588654 刘先生
(三)获取条件: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北京石景山游乐园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